臺灣地區正逐漸邁向所謂「高齡化社會」,而在許多老年福利需求中,經濟安全之保 障是其中最基本的項目,亦是滿足其他需求之重要手段。然因老人累積之儲蓄易受通 貨膨脹的影響而難以維持既有之購買水準,且子女之扶養能力亦受限於固定的薪資報 酬釗為老人不可預期之經濟來源;故在人口老化之趨勢下,未來扶養老年人口之子女 負擔與社會負擔勢必日益加重,而老年經濟安全必將形成臺灣地區未來一項結構性之 福利需求,在政策與制度上亟須做好妥善之整體規劃以為因應。 保障老年經濟安全之制度目標在於維持老年人之基本經濟生活水準,就此項需求之度 量而言,其基本指標應為日常生活之基本消費性支出,可見老年期問之消費支出研究 乃是規劃未來我國老年經濟安全制度之重要課題。國內過去雖有部分探討老年經濟與 家庭消費支出之文獻,然若非年代太早、樣本過少,便是缺乏老年經濟現況之分析、 少對老年之經濟需求著墨,亦較缺乏針對老年人口之消費結構分析。故本論文乃運用 臺灣地區老人狀況調查及家庭收支調查等大規模實證調查之原始資料,分析臺灣地區 老年所得來源之組合與比重以及老年消費支出之型態與水準,藉並瞭解臺灣地區老年 經濟生活之現況;再基於對家戶老年消費支出型態與水準之分析結果,進一步運用消 費支出函數以探討老年之基本消費支出及未來老年經濟安全保障之基本水準。論文主 要研究發現如次: 1.臺灣地區老年所得仍以單一主要來源為主要型態,其中尤以「子女奉養」占最大比 例;而包含兩項所得來源之組合中以「子女奉養」為主、「既有所得」為輔之組合型 態所占之比例最大,其次則為以「既有所得」為主、「子女奉養」為輔者。此外,經 濟戶長為老人之家戶的經常移轉收入占總收入之比重均較其化類型家戶為高;尤其「 老人家戶」之該項所得收入幾乎占了其總收入之半數。 2.就個別消費支出項目而言,「老人家戶」之個人平均消費支出較高者為「房租及水 費」、「燃料及燈光」、「菸草費」及「保健及醫療費」等四項消費支出;其個人平 均消費支出較低者為「衣著費」、「運輸交通與通訊」、「家具及家庭設備」及「娛 樂消遣及教育文化支出」等消費支出項目。就分項之平均消費傾向而言,屬於家庭基 本且必要之「房租及水費」、「燃料及燈光」及「菸草費」、「保健及醫療費」等四 項消費支出,呈現「老人家戶」在與其他類型家戶相較之下,同;時具有「戶量小」 與「所得低」此雙重特質之緣故。 3.家戶內之老年成員對於各類消費支出之影響在大部分項目均呈現顯著的負效果,顯 示老年人口之邊際消費傾向較諸非老年人口顯著為低;最明顯的例外則是保健及醫療 費項目,老年家戶成員之存在對此一消費支出項目有非常顯著且高度的正效果,顯示 老年人對家戶消費支出增加之影響效果主要就在於保健及醫療費用之支出。 4.以民國七十九年而言,單身老人家戶之自發性消費數額與二老家戶之自發性消費數 額相差不遠,其原因可能是家庭規模經濟的影響;也可以是單身者多為高齡喪偶者, 其自發性消費支出亦隨年齡偏高而;增加。以上列數額與同年之家仰平均消費支出相 比,可推論出「高齡津貼」之合理保障水準約當該年家戶平均消費支出之20% ,若有 共同生活之老年配偶者則應加給一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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